3、 纪法课堂|如何把握和适用《党纪处分条例》中工作纪律兜底条款?

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一百三十三条在党的纪律检查、组织、宣传、统战等工作中,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,造成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,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。构成要件本条是关于党员在党的纪检、组织、宣传、统战等机关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纪律规定,是一个总括性条款。

第二,纪律主体是一般主体,即任何具有党纪责任能力的党员都可以构成,主要是从事党的纪检、组织、宣传、统战等工作的党员,包括党组织。党组织有此行为的,追究直接责任人和领导责任人的党纪责任。第三,主观上是复合过错,可以是故意,也可以是过失。主观上出于故意,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,仍然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。

4、历史上有那些纪年法

历史上有过很多年代学的方法。我国现行的年代学方法是公元年代学方法,这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方法。据说这种以公元为标志的纪年方法是西方国家为耶稣建立的。耶稣出生的那一年被定为公元元年。由于这种方法在计算历史年龄时具有连续性,而且简单易记,因此逐渐被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所采用。为了理解本文开头提出的问题,

秦始皇跨过周朝的北门,“三十三年”指的是鲁僖公三十三年,也就是公元前635年。再如“惠文十六年,廉颇为赵将军”和“惠文十六年”,即公元前283年。二、汉高祖刘彻在位的年份开始使用年号,称为建元元年(公元前140年)

5、为什么说“纪严于法”是对党员干部的爱护

严是爱,宽是害。坚持党纪严于国法,就是把党纪摆在国法前面。用严明的纪律约束干部的行为,把干部的权力关在规则的笼子里,为防止干部犯更大的错误设置了一道屏障。毕竟违法违纪的后果是很不一样的。违反党的纪律,最多就是毁了前途或者饭碗。但是一旦你违反了国家法律,你将失去你的自由或你的生命。谁都能搞清楚哪个更重要,哪个更轻。当然,干部要想真正保护好自己,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提高自律意识。

6、如何理解纪严于法是对党员干部的爱护

“严于律己是由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身份决定的。党作为先进的政治组织,标准更高,规矩更严。比如一个普通人当众抱怨甚至责骂母亲社会生活中不如意的事情,也许我们只应该把它当成一种观点或者情绪的表达。而一个党员干部,尤其是一个领导干部,不分场合,无原则,乱表态,甚至反对党的政策。这很可能是一个政治问题。”从违纪到违法犯罪,是一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发展过程。

 2/3   首页 上一页 1 2 3 下一页 尾页

文章TAG:表述  纪法  相互  社会  关于纪法关系表述  
下一篇